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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持嘉宾扮黑嘴 股评节目套路深

----安徽证监局315防非宣传系列文章之一

发布日期:2017-03-15  浏览次数:34927

      近期,证监会查处了两起抢帽子操纵市场案。案件中,廖某某及朱炜明均借助著名财经节目《谈股论金》的高人气、高收视率影响投资者,从事抢帽子操纵市场行为。其中,廖某某作为《谈股论金》的节目主持人,在其博客、微博中广泛运用其主持人身份推荐各类股票,受到大量投资者关注和追捧,而朱炜明直接以嘉宾身份在《谈股论金》节目中荐股,影响投资者的判断和个股市场走势,两人均在荐股后从事反向交易,获取非法收益。上述两起案件的查处,再次向市场展示了证监会高压打击证券市场违法违规行为的一贯态度,坚定维护证券市场“公开、公平、公正”的一贯原则,并及时为证券从业人员、以及媒体人士等非从业人员荐股行为划定了醒目的红线。

      近年来,抢帽子操纵案件呈现出以下特点,一是善于借助主流媒体影响市场。如本案中,“谈股论金”是某知名财经频道的著名证券类谈话节目,该节目收视率长期在证券节目中排名靠前,受众广,影响大;二是荐股渠道向各类新兴媒体渗透。廖某某利用博客、微博等网络自媒体传播速度快、受众多的优势,借助其作为节目主持人的高人气和微博、博客的精准、高效传播的优势,在上述自媒体中大肆推荐股票,误导投资者。三是反向交易隐蔽性强。为逃避查处,廖某某与朱炜明均是借用他人证券账户先建仓布局,后配合其荐股行为进行反向交易,廖某某还通过多种措施进一步隐藏其反向交易行为。四是违法主体突破身份限制。上述案件中,节目嘉宾朱炜明时任国开证券有限责任公司证券经纪人,属于证券从业人员。而廖某某仅是节目主持人,其使用主持人的身份及公众影响力,即可通过其荐股的言论和观点影响和误导大量投资者的判断。可见随着信息传播技术的演进和证券市场的发展,抢帽子操纵的违法主体已经突破了证券从业人员的范围。

      朱炜明、廖某某从事操纵市场违法行为,获取高额非法利益的同时,极大地损害了广大投资者的利益。 根据《证券法》的相关规定,证监会对涉嫌犯罪的廖某某移送公安,对朱炜明作出行*处罚,责令朱炜明依法处理非法持有的股票,没收朱炜明违法所得约452万元,并处以约1358万元罚款,同时对其采取终身证券市场禁入措施。 

      上述案件,警示证券从业人员、以及媒体人士等非从业人员在发布荐股言论和观点时,都应当严格遵守法律法规,恪守自身职业操守,弘扬理性投资、价值投资的理念,切实保护广大投资者的合法权益。同时,监管部门再次提醒广大投资者要加强自我保护,网络荐股鱼龙混杂,投资者须擦亮眼睛,坚持独立思考和判断决策,提升信息真伪的辨别能力,切勿轻信所谓专家的“股评”或荐股,避免落入不法者精心编制的圈套。

 


                   安徽证监局法制工作处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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